lzl_1972 发表于 2008-12-5 19:05

关于面积补差

各位网友:

       你们购房合同上面积补差都是怎么规定的?{:wuliao:}

萧萧冷秋 发表于 2008-12-5 20:16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_____银行同期存款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
  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
  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lzl_1972 发表于 2008-12-5 20:34

回复 2# 萧萧冷秋 的帖子

请问这是那个小区的合同规定?

萧萧冷秋 发表于 2008-12-5 21:08

晕 老大 这是国家制式的《商品买卖合同》第5条约定的
每个小区签定的购房合同都有这一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面积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