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参保人提出,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到底应该使用谁的医保账号?家庭成员能不能直接拿着我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是社保卡去看病就医呢?
对此,国家医保局回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而不是医保卡。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通俗来讲,就是参保人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父母等家庭成员使用,但是父母看病哪些能报销、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
记者发现,在办理医保“家庭共济”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概念容易混淆,就是亲情账户是否和“家庭共济”一样。亲情账户是国家医保局为了方便老人、小孩等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在“国家医保服务”App上推出的一项便民功能,解决的是不用携带“实体卡”的问题。亲情账户支持全国不同参保地的家庭成员添加,也就是监护人手机添加亲情账户后,可以帮助他们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用于挂号、买药、结算,但不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用。因此,只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