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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岐山县金店被盗案最后一名嫌疑人在富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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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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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宝鸡市岐山县金店被盗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潜逃50天后,于2012年12月18日向渭南市富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2年10月29日凌晨,岐山县县城东大街一金店发生入室盗窃,店内柜台摆放的价值50余万元的金银首饰被盗。案件发生后,宝鸡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件应急工作机制,刑侦支队等会同岐山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专案组在加强现场勘查的同时,通过现场视频监控和智能卡口信息,深入研判信息数据,很快将犯罪嫌疑人余某、唐某、尹某、贺某、李某、何某、陈某、李某某锁定,并分别于10月30日晚和31日晚将余某、唐某、尹某、贺某、李某、何某、陈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在西安等地抓获归案,追回被盗财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案后侥幸逃脱,从此负案在逃。

  岐山“10·29”金店被盗案侦破专案组在加大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捕力度的同时,于11月22日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富平县公安局薛镇派出所民警在对在逃人员进行比对时,发现富平县小惠乡牙道村人李某某系岐山金店被盗案在逃嫌疑人。民警与岐山警方取得联系,并多次与李某某家人及其亲属取得联系,希望动员李某某投案自首。李某某的家人及其亲属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诚劝说下,终于打消顾虑,帮忙动员李某某投案自首。

  2012年12月18日中午,在逃50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其亲属的带领下向富平县公安局薛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其伙同犯罪嫌疑人余某、唐某、尹某、贺某、李某、何某、陈某于10月29日凌晨驾驶车辆盗窃岐山一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某供认,其作案后便逃往西安,而后逃回富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移交岐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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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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