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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携铁锨乘公交被赶 回应称铁锹属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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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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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榆中来兰打工的农民工张先生二人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7月29日下午4时40分左右,他们在西固牌坊路欲乘坐77路公交车,结果三辆车两辆拒载,其中一辆还将他们赶下车。对此公交第四服务公司解释,两人携带的铁锨超长且系危险物品,所以拒载。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榆中农村来兰打工的农民工,7月29日下午4时许,在西固干完一户人家的装修工程后,接到电话欲到西关一户人家干活。4时40分左右,他们在牌坊路车站候车,第一辆77路公交车看到他们带的铁锨和编织袋后,开车跑了。等到第二辆小号为4013的77路公交车,他们上车后却被赶下车。当时旁边站台上一名乘客见状后,还冲上车与司机争吵起来。“为什么看到是农民工就不让他们坐车?”司机表示他们携带物品较多。“其实物品也不多,就是一把铁锨一个编织袋。”张先生说。第三辆77路公交车,见到他们后,在此站并不停靠,直接驶离。最后,张先生和工友转乘311路公交车几经辗转到达目的地。
  
  7月29日晚,张先生郁闷不已,将此事反映给公交公司77路车队。8月1日早晨,张先生等人得到车队的答复,对方称他们携带的铁锨长度超过1.5米,根据车队规定,属于违禁品,故拒绝搭乘。对于此答复张先生等人并不满意,认为遭到了歧视,希望公交公司给予道歉,并作出解释。8月1日下午4时许,记者采访公交第四公司服务科时,一名姓刘的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上午已给当事人作过解释。“乘客没有贵贱之分,上车的都是乘客,并不存在歧视。当时两位乘客携带的铁锨长度超过1.5米,且属于危险品,根据规定不能搭乘。”刘女士说,以前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担心铁锨伤及其他乘客,所以为了消除隐患,对这种危险品一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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