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走错房间 酒壮色胆猥亵妇女被判缓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5-1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男子酒后明知走错房,仍酒壮色胆对屋内女性暴力猥亵,难耐良心拷问,自首领刑。4月27日,黄龙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强制猥亵妇女案,判处被告人蒋银庆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9年8月26日凌晨,与朋友喝完酒后的蒋银庆准备回房睡觉,推开房门后用手机照明时,发现床上躺着一女性,在意识到自己走错房间的前提下,其仍产生了猥亵的想法,遂上前用手抚摸被害人的身体。

被惊醒的被害人极力反抗,在二人撕扯中,蒋银庆将被害人胳膊和脖子抓伤,被害人要求其离开自己房屋,谁知蒋银庆不但不离开,还和被害人攀谈起来。在得知被害人在理发店打工后,坚持认为其是“小姐”,先后拿出200元给被害人并要求为自己“服务”。在遭到被害人的拒绝后,蒋银庆仍扯住被害人头发,迫使其不能反抗,强迫猥亵被害人后方才离开回到自己房间。

案发后,被害人报案,蒋银庆潜逃至山东省躲避。2011年9月6日,蒋银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银庆为满足其性刺激,以暴力的方法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念其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其能通过经济补偿,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74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咸宁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5-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