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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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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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6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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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渭南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出台。《方案》要求,今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各县市区要从城区的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中至少确定一所学校,将其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县市区的薄弱初中,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普通高中将严格限定班额

  按照省上要求,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编制。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单列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以城区学校每班60人,农村学校每班50人的标准,逐校确定各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

  考试科目突出综合素质

  考试科目除省上规定的科目外,2014、2015年生物、地理科目的考核办法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实施。2016年,市教育局将把初中生物、地理、艺术纳入中考必考科目,并按一定比例计入中考成绩。

  50%计划定向分配薄弱初中

  在招生计划方面,各县市区要从城区的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中至少确定一所学校,将其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县市区的薄弱初中,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各县市区在上报招生计划时要把实行定向招生的学校确定下来,并上报定向招生学校的指标分配情况,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同时,严格控制择校生招收计划。2014年,择校生的招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总计划的20%以内。

  对招生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为了保障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方案》还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格禁止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严格禁止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行为;严格禁止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给予严肃处理;对中考及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开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程序、薄弱学校及其定向招生计划和条件、录取结果、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市区、学校录取结束后,凡不向社会公示,不上报市上审核的,一律视为违规行为,市上将予以通报,属省级标准化及其以上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取消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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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5-6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这就是教育部说的减负,九科再加上体育、艺术,现在的孩子全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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