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旅馆容留他人卖淫 夫妻俩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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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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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对夫妻为获取不法收入,容留他人在自家经营的旅馆卖淫,并从中抽取提成,终获刑罚。5月4日,定边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牛世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户彩梅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牛世来与妻子户彩梅在定边县开设了一家旅馆,后二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经常进出入自家旅馆的人中有少数人有卖淫的嫌疑。为了招揽生意多挣点钱,2013年7月至8月底,二人在其经营的旅馆内为卖淫者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并从卖淫者每次的收入中抽取提成10元。当二人正为这种不费事又挣钱的“生意”沾沾自喜时,卖淫者被公安机关抓获,夫妻二人的罪行也被供述出来,双双领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世来、户彩梅为招揽生意在其经营的旅馆内为卖淫者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牛世杰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户彩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对二人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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