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持酒瓶刺伤4人 疑昨晚已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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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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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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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记者翻拍警方公开资料。


  南都讯今天(11月23日)上午9时许,一年轻男子持打烂底部的酒瓶闯入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广场二楼超市行凶被闻讯赶到的特警和刑警制服。目击者称,该男子闯入超市行凶,刺伤两名保安、一名成年男子和一名约七八岁的小孩后,被警察制服。令警方震惊的是,在审讯时,又爆出该男子涉嫌在鹤山市雅瑶镇石田村一出租屋刺死一名年轻女性。目前警方已经赶赴案发现场,初步估计嫌疑男子昨晚杀人后,又于今晨窜至鹤山广场行凶。据警方透露,嫌疑男子,潘某,28岁,广东韶关人,初步怀疑有精神疾病。(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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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1-23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精神病……那家属呢!嫌疑人没有责任,难道他的监护人可以逃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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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11-2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现在精神病真多,吓的不敢出门了。问为啥,人家说精神病杀人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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