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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因与购房时宣传不符业主拒交物业费 物业限制购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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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5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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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开发楼盘购买房子时,您是否也曾因售楼部发出的广告宣传页怦然心动?近日,在渭南市高新区敬贤大街今朝馨苑小区的业主,因认为小区实际环境与购房时宣传不符而拒交物业费,随后他们被限制无法购买水电。

  小区环境与宣传不符

  4月13日,在今朝馨苑小区20号楼前聚集了很多情绪激动的居民。

  “当初说好的‘指纹回家’,‘园中园’,现在却只有两个简单的大铁门。”业主高先生表示,2012年12月,他看到该小区的广告宣传彩页后,经过在售楼部对楼盘模型的参观,十分满意,便在小区买定一套100余平方米的房子,2014年6月正式入住。高先生说,入住时小区还全是土路,直到2014年12月开发商才将路面及小区外围环境做好。

  “外围环境做好后,我们当时就傻眼了,和最初宣传完全不同!”业主景女士说。因为实际情况与楼盘销售宣传时的诸多设备、绿化项目不符,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沟通无果。今年6月开始,多位业主认为小区环境没有达到之前宣传的效果,便相互告知,采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按照当初宣传,建设好小区环境。而面对住户不交物业费的行为,物业公司也以“不交费不卖水电”的方式反击。

  按照住户们提供的购房宣传页中描述:每次回家住户都会经过2米高的绿篱做的围墙,而为了充分保障所有业主的私密和安全,将会有保安提示用身份识别卡或指纹开启入区大门及单元大门。“将会实现户户见景、家家有园”。“但实际情况,大家一眼就能看到!”高先生指着宣传里应有指纹识别的小区铁门表示,当他询问开发商“2米篱笆围墙”在那里时,开发商回复,铁门旁稀松的绿色植物便是。“这也太可笑了!”

  开发商称广告只是“广义要约”

  “我们没有错,绿化也都是按照建设部门的批准做的!”对此,该楼盘开发商陕西翊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小区物业公司翊信物业经理张罡直言,“我们的绿化只会比审批的多,不会少!”他表示,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只能“不卖水电”。对于住户们提出的“广告宣传彩页与现实不符”的情况,张罡表示,“好着呢!广告只是‘广义要约’,我们只要按照国家规定做就行了!”

  “这明明就是虚假宣传、就是欺诈。”一名七旬业主说,为了解决水电的问题,住户多次找物业,却与物业人员发生冲突。

  华商报记者在宣传彩页一角,看到一行并不明显的标注”本广告为广告形象,所出现之资料以政府最终批文为准,开发商保留最终解释权。”且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对于小区绿化环境等问题并未有规定。

  针对此类广告宣传彩页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渭南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商广股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对于宣传单并不进行审批,只对报纸、刊物等纸质传媒及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审批。且“这类广告内容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并不好界定。”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很多开发商都会以“目前小区工程还未彻底完成”为由逃脱责任。“但对于工程全部完成后,明显构成虚假宣传的,业主可向经济监察支队进行投诉举报,若确实违反广告法,将会被立案。”(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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