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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甘肃女子借结婚之名骗旬邑男子2万 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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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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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苟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结婚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能如实供述。
  假借结婚之名,女子骗取他人 2万元。4月16日,甘肃女子苟霞(化名)被旬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三四月份,家住甘肃省宁县的苟霞委托刘某某为其介绍对象,刘某某又通过陕西省旬邑县的赵某某将苟霞介绍给被害人文某某。苟霞与文某某在甘肃省宁县见面后苟霞自称是王霞、离异、并带有一小孩。随后,两人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再次约定在甘肃省长庆桥附近见面商量结婚事宜。见面后,苟霞向文某某谎称多年前其因住院欠他人债务,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被扣押,若办理结婚手续需将被扣押的证件赎回,骗取文某某人民币2万元。之后,苟霞以看管孩子为由离开文某某,并失去联系,骗取的钱财被其处置或花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苟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结婚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情况,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苟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2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苟霞表示服判、不上诉。

  华商记者 马新斌 通讯员 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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