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精神病儿子打断母亲腿 被父母勒死埋尸田地(图)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4-2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华商报讯 即将而立之年的殷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经常在家打闹,甚至将母亲的腿打断。最终,在一次冲突后,他被亲生父母勒死(本报2014年7月24日曾报道)。昨日,殷某某的父母殷某、姚某分别被西安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

殷某与老伴姚某均已年过半百,住在周至县农村。长子殷某某29岁,因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在家里打闹。2014年7月13日,殷某某将母亲的腿打断,母亲给小儿子打电话告知此事,四天后小儿子回家。同年7月19日8时许,殷某某在家里又辱骂母亲姚某,殷某和小儿子将殷某某按倒,姚某取来绳子和丈夫一起将绳子绕在殷某某颈部。小儿子走后,大儿子被父母勒死,父亲还用板镢在大儿子头部击打。

案发当晚,夫妻俩将殷某某尸体埋在自家房屋东侧的猕猴桃地里。经鉴定:殷某某系被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殷某、姚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事务,用绳子勒死被害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姚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常打骂其父母,对引发本案存在重大过错;二被告人虽系初犯、偶犯,但明知其子患有精神疾病,不仅没有对其进行积极治疗,而采取将其用绳子勒死的极端手段,并掩盖罪行埋尸于田地之中,犯罪性质严重,手段残忍。考虑本案系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被害人又长期无端殴打其母亲,在案发前将其母亲的腿打断,存在重大过错,可依法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