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城市发展] 渭南: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 晒“老赖”名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8-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华山网讯(记者王长江)8月6日下午,市委外宣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渭南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情况,对5起“拒执罪”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集中曝光了39名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去年11月以来,渭南两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省高院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时对全市拟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或采取拘留措施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集中曝光,与相关部门协调查控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股权、土地、房产信息,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政府相关部门、金融及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及时有效打击各类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共10案10人,实际判处追究刑事责任8人,对257案157人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案件被执行人12人。依法打击各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动法治渭南、平安渭南建设。

同时,通报了赵尚海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案等5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了36件涉案的3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链接:

一、典型案例:

案例1:赵尚海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案

澄城县信用合作联社与澄城县顺昌焦化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澄城县顺昌焦化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尚海违反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擅自变卖澄城县法院查封的焦炭1万吨,被澄城县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澄城县顺昌焦化公司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其法定代表人赵尚海明知是人民法院查封的焦炭,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予以变卖,将货款挪做他用,致案件难以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应依法予以惩处。

案例2:王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执行人王超因经营宾馆需要,向申请人田某借款5万元,因未按期偿还,田某遂诉至澄城县法院。被执行人王超采取假离婚等形式,将自己经营的宾馆转移给妻子,债务全部归自己,意图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案件审理中,有悔罪表现,履行了判决书确定义务。澄城县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王超报着侥幸心里,采取假离婚等形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被刑事拘留后,慑于法律威力,积极清偿了借款。澄城县法院遂做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使他汲取了不遵守法律的教训。

案例3:范田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申请人屈某与被执行人范田军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范田军将银行存款支取转移,不如实向法院申报去向及有关财产,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抓获后,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白水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5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的被执行人范田军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是采取转移支取存款、外出躲债等形式逃避法律义务,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特征。白水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有效制裁了其违法犯罪行为,以典型案例给意图报着侥幸心理规避执行、躲债的被执行人以警示教育。

案例4:赵学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申请人豆某与被执行人赵学成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赵学成不如实向法院陈述其领款去向,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判处的给付义务,在案件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拒不履行,被蒲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义:

本案的被执行人赵学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判处的给付义务,情节严重,在本案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拒不履行,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特征。蒲城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种惩戒,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起到警示作用。

案例5:李根喜追索赡养费纠纷案情况

申请人骆振芳与被执行人李根喜追索赡养费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根喜家庭有责任田七亩多,且长期在外打工,下落不明,有经济收入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合阳县法院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合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追究被执行人李根喜的刑事责任。合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根喜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后李根喜自愿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交纳了全部案款。对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李根喜在法律的强制力威慑下,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自愿履行了全部的给付义务,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被执行人李根喜亦得到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从宽处理。

二、“老赖”名单:

1、高俊朋:韩城市阳山庄煤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李发旺:渭南杰祥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杨记宽:潼关县秦东镇杨家庄村村民

4、李强:潼关县城关镇平安小区居民

5、郭清涛:潼关县城关镇龙腾国际

6、燕艳宁:潼关县城关镇龙腾国际

7、魏兴:华县赤水镇位三庄四组

8、杜尚余:华县子仪路诚和小区4号楼

9、栗瑞婷:华县步行街

10、王进强:华县下庙惠家三组

11、董新玲:渭南市临渭区西一路中段

12、吕晓剑:华县下庙镇田村五组

13、史亚刚:华县步行街12栋2单元五楼

14、古建:华县杏林镇三溪行政村上西组

15、卢赞良:华县华州镇赵村卢家组

16、赵修竹:华县莲花寺冶炼厂

17、东晓林:澄城县城关镇西六路棉绒厂

18、赵从军:渭南市临渭区龙背镇青龙村青西组

19、李武燕:渭南市临渭区阳郭镇谷李村三组

20、李国良: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办槐衙村七组

21、张银河:渭南市临渭区金水路

22、王军: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路94号

23、刘新胜:大荔县欣盛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4、朱相林:陕西大唐宫廷烟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5、韦俊萍: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新房村石家巷五组5号

26、张华卫: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新房村石家巷五组5号

27、彭发胜:蒲城县龙阳镇正街教育组

28、卢公民:蒲城县椿林百家塬五组

29、康李峰:合阳县同家庄镇辛庄村后地巷15号

30、雷栋:合阳县同家庄镇管道河村2组

31、杨建斌:合阳县城关镇安阳村东巷1组

32、王明宪:合阳县百良镇王家洼村4组

33、李福德:合阳县知堡办事处南知堡村后地巷2组

34、王恒兴:合阳县路井镇紫光村1组

35、杨永智:合阳县王村镇南蔡村

36、王永民:合阳县杨家庄办事处如意村人

37、姚西安:潼关县纪元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8、李清海:陕西阿曼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9、曾家国:陕西省乾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华山网)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