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生活资讯] 55岁男子让女友到64岁老板家发生关系 勒索55万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9-1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新文化吉林讯从同意世交之子到自己公司的那天,一个电视和小说中常出现的剧情就开始上演了。年轻的女子和对象吵架了,到老板家洗澡,然后发生关系,然后勒索55万元。64岁的吉林市民冯某想起这事,就一肚子窝火。
  
  冯某是吉林市人,在舒兰市开有一家公司。今年6月中旬,高某辗转要到他的联系方式,约定见面叙旧。55岁的高某的父亲和冯某父亲是交好,子侄一辈也是自幼相识。两人叙旧之时,自然提到了生活与工作。高某混得并不如意,见冯某小有成就,便提出在其手下工作要求。冯同意了,让他做自己的司机。
  
  就这样,高某和今年30岁的女友周某吃住都在冯的公司之内。半个月之后,两人吵架了。这个情况下,高某搬出了公司,在外面居住。周某没有工作,一下子没有了生活来源。7月3日,她便给冯某打电话,想要借点钱花。
  
  冯某当时在吉林市的家中,周某称可以到吉林市。到了之后,周某称天太热,想洗个澡。之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周某掏出手机,给高某发了个信息,让他前去捉奸。
  
  高某随即来到吉林市,将冯某与周某堵在床上。经协商,冯某被要求签订了一个欠条,“欠款”55万。
  
  冯没有这么多现金,称需要到蛟河市的朋友那周转一下。可是,到了蛟河市后,他意识到有问题,似乎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套之中。就这样,他调转车头,到住处所在地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报案。
  
  高新派出所张警官介绍,他和同事接警后,到蛟河市将等待拿钱的高某和周某控制。经查,周某和高某当时确实吵架了,不过很快就和好了,然后商量做套设计了此事。
  
  7月13日,高某和周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近日将被提起公诉。(新文化华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