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卖淫女遇例假索回2000元嫖资 2人分别报警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12-2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人民网十堰12月25日电 22岁的男子酒后在KTV招嫖42岁卖淫女,支付2000元嫖资进行性交易,后发现对方来了例假,男子说自己眼拙“找个小姐遇到了个大姨妈”,连呼倒霉晦气,他强行索回嫖资。事后,两人都认为吃亏,分别向公安报案,一个称被强奸,一个称被敲诈,经警察调查,将这起卖淫嫖娼案件的“奇葩”男女送进了拘留所。


12月20日,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东电派出所民警接辖区同一KTV两起不同的报警,陪酒小姐报称有客人对其施暴,客人报称其被陪酒小姐敲诈,经民警到现场,询问案情,发现双方言词含糊,感觉报案有些蹊跷,判定其中必有隐情,经对案件进行甄别推敲、细致调查,查清这起纠葛不清、互相指责的案件,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卖淫嫖娼案。


原来,12月19日晚,谢某某(男、22岁)和一帮朋友在十堰城区人民路某KTV喝酒唱歌,喊了7个陪酒小姐一起陪侍。临近散场,醉酒熏熏的谢某某与其中陪酒女柯某(42岁)约定,以20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当日凌晨2时许,两人打的到五堰邮电街一宾馆开房进行了性交易,交易完毕,谢某某发现柯某来了月经,说“自己太倒霉了,找个小姐遇到了大姨妈”,认为晦气的他,对柯某进行殴打,并要回了2000元嫖资,同时要求柯某支付300元住宿费。无奈之下,柯某答应与谢某某回KTV拿钱,支付住宿费,回到KTV,柯向同事求助,随后KTV同事为其出头,要求谢某某为被殴打的柯某支付2000元赔偿金,谢某某坚决拒付,经过多小时的僵持,两人分别以被强奸、敲诈理由报警。经民警对双方行为人、证人询问,对案件起因和经过细致排查,很快查清这是一起卖淫嫖娼案。


目前,东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具有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谢某某、柯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娱乐城调查正在进行中。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2-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有意思,你看你俩把ktv都拉进去了,,,等着老板KKKKK你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2-30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