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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宜川县一副局长酒驾撞死一中学生后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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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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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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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7日电陕西宜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发布《宜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东平同志免职的通知》,称决定免去李东平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通报称,经宜川县人民政府党组2015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李东平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陕西宜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昨日下午发布宜川县“12·25”交通事故案情通报。通报称,2015年12月25日20时50分许,宜川县城201省道179KM+850M处(宜川县福润酒店三岔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卞某(女,17岁,宜川中学高二学生)死亡,李某某(男,17岁,宜川县秋林镇卓家村人)受伤。

  经警方调查,2015年12月25日20时50分,肇事者李某某饮酒后驾驶陕J39664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宜川县真味村向宜川县郭俭村方向行驶途中,行之201省道179KM+850M处(宜川县福润酒店三岔口),与路面行人卞某、李某某相撞,造成路面行人卞某当场死亡,路面行人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肇事者李某某,男,汉族,42岁,在宜川县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上班,准驾车型A2,系陕J39664号小型普通客车驾车人。

  案件正在调查之中,伤者已转至延安市医院救治,警方已与死者家属接触。肇事者李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正在按程序办理拘留手续。

  昨晚,该网站再次发布通报称,经过进一步核实,“12·25”交通事故肇事者系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李东平,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时,县委研究同意免去李东平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县纪委已介入调查,事故善后事宜同步展开。

  酒驾撞行人致1死1伤宜川县一副局长今日被免职

  西部网讯今天(12月27日)上午8点31分,宜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称,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5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李东平同志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据媒体此前报道,12月25日晚,宜川县城渭清路与东大街三岔路口一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索兰托越野车撞上两名行人,造成一死一伤。事发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之后又向警方投案自首。据悉,肇事司机系宜川县壶口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其自首时承认事发前自己饮了点酒。

  12月26日上午10时49分,宜川县人民政府网通报了这起交通事故,称12月25日20时50分左右,在201省道179KM+850M(宜川县福润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卞某(女,17岁,宜川中学高二学生)死亡、李某(男,17岁,宜川县秋林镇卓家村人)受伤。目前,伤者李某正在医院救治(轻伤),肇事车辆(车牌:陕J39664)和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6日下午5时25分,宜川县就事故再次通报时称,经警方调查,肇事者系饮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一死一伤交通事故。通报中还透露,肇事者李某某,男,汉族,42岁,在宜川县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上班,系“陕J39664”车辆的驾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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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12-2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建议酒驾致人死亡者,应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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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12-2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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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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