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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夫妻虚构“重金求子”联手诈骗 双双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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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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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衡阳] 虚构“重金求子”联手诈骗 夫妻双双获刑罚)

衡阳全搜索网讯 “我的丈夫是香港富商,因没有生育能力重金求子,如能帮助怀孕将重金酬谢”被害人阳某听信了“重金求子”谎言被骗19万元,落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两夫妻精心设下的圈套。

2015年年初,张某甲听闻村里有人在外地诈骗发财,遂产生前往广州实施电信诈骗的想法,并告知丈夫张某乙。此后,二人购买了用于电信诈骗的笔记本电脑、可变音的手机等作案工具。3月,张某甲携带上述作案工具先行到广州市白云区,装有特殊软件的笔记本电脑自动随机拨打电话,以“重金求子”为由实施电信诈骗,被告人张某乙随后赶到广州与被告人张某甲共同实施诈骗,张某乙负责被骗人汇款后立即取款。

3月和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甲多次电话联系阳某,谎称其叫“杨美玲”,丈夫是香港富商,因没有生育能力欲重金求子,如能使其怀孕将重金酬谢。

为使阳某掉入“重金求子”的陷阱,被告人张某甲使用具有变音功能的手机虚构“黄律师”与阳某电话联系,骗取阳某多次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共计19万元。

衡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重金求子”事由,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甲系主犯,被告人张某乙系从犯。案发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配合侦查机关追缴部分赃款。遂判决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3年8个月,罚金2万元;判决被告人张某乙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万元;并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为何此类骗局可以屡试不爽?办案法官分析认为,说到底是受害人的贪欲心作祟,妄想一夜暴富和财色双收。防范这类诈骗,除了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街头巷尾的小广告外,一定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不要被金钱和欲望蒙蔽了双眼,冲昏了头脑,模糊了心智。(衡阳全搜索网 通讯员 陈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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