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为1月22日至2月23日,要求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产整顿。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要指定专人,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等方式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蒲城、富平两县交界地区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整治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和生产违禁、超标、贴标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已关闭退出企业、停产整顿企业;严查生产经营企业库房违规储存、超存,产品无流向登记条码等行为;严格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进一步正规市场秩序。
同时,严禁批发企业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零售点要严格按规定专店销售,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集中连片经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严禁销售、购买超标违禁、包装标识不合格以及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运输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