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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何向阳记者谢斌实习生张晴悦)儿子开车带着父亲,不幸撞到了建筑垃圾堆上,造成父亲死亡。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儿子因违规驾车酿车祸致其父死亡,被判处缓刑。
2015年9月14日5时许,李某驾驶某号“东风”牌中型普通货车,内载其父李某某在某村内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时,撞至村内未清理的建筑垃圾上,致其受伤,其父李某某当场死亡。经交警支队曲江大队认定:“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载驾驶机动车,且所持C1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经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致脊椎﹙颈段﹚损伤而死亡。”
因李某与李某某系父子关系,2016年1月30日李某及李某某的其他亲属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近日,长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李某进行了定罪,并以其具有坦白情节、其家属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谅解,依据刑法的谦抑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6个月,宣告缓刑2年。
法官提醒,“车祸猛于虎”。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国平均每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驾驶人在驾车时不仅要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要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珍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受罚,他人受损。希望每个人都当交通文明的使者,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交通安全秩序。(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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