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男子受朋友之托看管欠债人 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6-3-2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原标题:受朋友之托看管欠债人男子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26岁男子张某自大专毕业后来京务工,受朋友高某所托,在本市通州区某宾馆看管欠高某30余万元赌债的男子李某。次日晚上,因李某短信报警被查获。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18日20时许,张某应高某所托,到达本市通州区某宾馆,帮助高某看管欠高某30余万元赌债的李某(男,37岁),并在李某外出时跟随。后李某于次日22时许通过短信报警,张某于23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庭审过程中,张某承认犯罪,称自己因为不懂法律而犯下大错,只是帮朋友要赌债。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称,张某无犯罪记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请求法院对张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伙同他人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59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3-2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