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流动人口 快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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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流动人口
快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本报讯(记者 王晓宁)3月16日,在渭南城区朝阳大街西段金穗大厦附近,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民警设置宣传点,向过往市民宣传居住证办理相关事宜。
  据民警赵宏辉介绍,该周是《居住证暂行条例》宣传周。他说,“居住证对市民来说十分重要,主要表现为子女上学、中高考报名、驾校报名、购房、享受医疗等社会福利。”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连续居住或连续就业或连续就学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
  据了解,流动人口是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从今年2月1日起,按要求,陕西省不再办理有效期居住证,统一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2月1日以前办理的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到期之日前一个月之内,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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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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