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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520渭南高塘至阳郭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渭环批复〔2016〕45号)发布时间:2016-07-11 来源:环评科 作者: 摄影: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3次 [打印] [关闭]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S520渭南高塘至阳郭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2016年5月20日专家评审意见,结合临渭区环境保护局、华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对修改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S520渭南高塘至阳郭段公路位于渭南市境内,穿越华州区高塘镇以及临渭区桥南镇、阳郭镇。项目起点(K0+000)位于渭南市华州区高塘镇与赤高路相接,后经郑村、涧峪口、宋斜村、寺峪口村、桥南镇、平和村、花园村、烟村、双雷村至阳郭镇,终点与S107关中环线平面交叉,路线长23.198公里。永久占地46.16hm2(692.323亩),其中新增占地39.66hm2(594.934亩),利用旧路6.50hm2(97.388亩),全部为主线道路用地;全线新建大桥4座、中小桥4座,拆除重建大桥2座。项目总投资27013.6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2%。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施工期结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弃土场损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减少生态环境破坏,预防水土流失。 2.运输车辆运输散状物料时应覆盖篷布,减少物料抛洒,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抑制扬尘;对散装物料的装卸必须采取降尘措施;土方、水泥、石灰等散状物料临时存放时,在场地周围加设围栏或围墙,并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按有关规定在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 按要求做好旧路改建段废旧沥青的处理处置,要求回用率达到100%。 4. 为确保现有公路的交通能力,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路面实行分道施工,并设置警示牌、组织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5. 对营运期所有超标村庄根据敏感点的环境特征和超标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工程降噪措施。 6.施工期应实行环境监理。建设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确保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并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临渭区环保局和华州区环保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渭南市监察支队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单位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附件:1.施工期环境监理清单 2.环保设施验收清单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1日
施工期环境监理清单 监理项目 | 监理内容 | 监理要求 | 生态环境保护 | ①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确保文明施工、快速施工,避免征地范围外的植被造成破坏; ②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合理选择施工临时用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数量; ③监督按照绿化工程设计要求,严格落实沿线绿化工程。 | ①禁止占用征地范围外土地,防止植被造成破坏; ②合理选择施工临时用地; ③严格落实沿线绿化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 | 平整场地 | ①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 ②尽量将植被、树木移到施工区外。 | ①遇4级以上风力天气,禁止施工 ②减少原有植被破坏,减少扬尘污染 | 路基开挖 | ①开挖产生砂土应用于道路填方; ②施工时要定时洒水降尘。 | ①砂土在厂区内合理处置 ②强化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扬尘 | 扬尘作业点 | ①施工现场和建筑本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等措施; ②经常性洒水降尘,高温天气加大洒水次数。 | 减少扬尘污染 | 建筑材料运输 | ①水泥、石灰等袋装运输; ②运输砂石料车辆加盖篷布。 | ①减少运输扬尘 ②无篷布车辆不得运输沙土、粉料 | 建筑物料堆放 | 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在公路占地范围内设置专门的物料仓库;采取密闭、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 不得随意堆放 | 施工噪声 | ①监督施工单位加强与道路交叉处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避免出现对现有交通的严重干扰,以避免出现车辆鸣笛扰民现象; ②要求施工单位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施工机械保养依托城镇机修单位。 | ①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限值要求 ②监督在居民集中点,夜间22时-凌晨06时停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必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告知周边群众。 | 施工固废 | ①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民宅生活垃圾收集装置; ②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场所 | 合理处置不得乱堆乱放 | 生活废水 | 依托当地民宅旱厕 | 废水合理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
环保设施验收清单 类别 | 位置 | 项目 | 要求 | 验收标准 | 改建工程验收 | 生态 | 弃土场 | 工程措施 | 挡渣墙、护坡、截排水沟 | 植被、生态恢复 | 植物措施 | 土地平整、植被恢复 | 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 | 工程措施 | 施工结束后场地平整 | 植物措施 | 植被恢复 | 挖填方路段 | 工程措施 | 浆砌片石护坡、截排水沟、急流槽 | 按要求完成 | 植物措施 | 边坡及平台绿化 | 一般路段 | 工程措施 | 边沟 | 植物措施 | 公路沿线绿化 | 沿线占用耕地、林地、民宅路段 | 居民生活、土地资源 |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征地补偿政策对占用的宅基地、耕地和林地合理补偿 | 占补平衡或经济补偿 | 水环境 | 跨河、临河路段 | 水质安全 | 桥梁两侧、距水体较近处设立警示牌、防撞护栏 | 减小突发水环境风险 | 跨稠水河、清水河桥梁 | 水质安全 | 桥面径流排水收集设施,桥两侧设置沉淀池 | 减少地表水体污染 | 穿越尤河水库水源涵养区路段 | 水质安全 | 路面径流排水收集设施+沉淀池 | 减少地下水体污染 | 环境管理 | 项目设专职环保人员1~2人,设置绿化专职管理人员2人 | 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环境监理 | 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2158367 传真:0913—2158350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7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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