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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警方破获特大诈骗案 追缴440万元涉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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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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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冯岗将汉滨警方追缴回的440万元涉案资金,在汉滨分局发还给了受害人凌某。

  2016年4月20日,安康市汉滨区居民凌某到汉滨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湖北省丹江口人白某以有关系、有能力承包新疆一露天煤矿为由,诈骗凌某投资入股,在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分四次共诈骗凌某资金510万元。
  “据警方后来到现场调查,该煤矿的确存在,但属于央企是不可能承包给个人,白某却费尽心机层层设局,诈骗凌某投资入股,等诈骗成功后,就不再接他电话,人也消失不见了,凌某这才感觉受骗匆忙报案。”冯岗介绍说。

  接到报案后,汉滨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办案民警四次远赴新疆调查取证,并在查清案件情况后,克服重重困难,于2017年3月6日在新疆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白某对其诈骗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全力追缴涉案资金。“截至现在已经追缴涉案资金440万元,8日全部发还给了受害人,为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再添新章,达到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双赢。”冯岗告诉记者说。
  在发还现场,受害人凌某向警方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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