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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荔县多个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2018年1月26日,新浪微博爆出题为《大荔县强拆商住房 老人冰天雪地无家归》的帖文,直指大荔县强拆商住房一事。舆情发生后,大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安排相关单位迅速调查,要求对拆迁过程中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快速严厉合法处理。目前,大荔县多个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详细情况等调查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传谣,不要轻易传播未经核实的消息。
2018年1月26日,大荔县国土局、住建局依法对大华路十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刘某、曹某某等三处房屋进行拆除,后被不了解情况的群众发到网上。经调查,网上所说“老人冰天雪地无家可归”是不实信息,刘某之前就有两处房产,已于2017年5月份搬入城关街道观音渡二组住宅居住;曹某某也于拆迁项目开始时在县城冯翊路西段购买住房,并于2017年5月份入住。不论网上所说的此次拆迁是否合法,等事情调查清楚后,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大荔县大华路十字片区棚户区改造是为了建设市民体育绿地公园,共涉及征迁任务1010户,目前,已经与973户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并且补偿到位已经全部拆除,现仅剩余37户未达成协议,其主要原因是这些户的补偿要求高于全县的征迁补偿标准,甚至有些漫天要价,提出高于正常标准3至4倍的不合理要求。在拆迁过程中,大荔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要确保拆迁户有房住、不受冻,目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内的96%以上的住户已经搬入新宅,个别没有搬迁的户也有最少一处住宅,关于尚未解决的问题,大荔县会合情合理合法予以妥善解决。
原内容:今天大荔县大华路已经被拆迁的商住房共有三户,大华路临街遍地堆满了家具物件、日常用具,还有群众正在住用的被褥等东西。拆迁现场有人在议论,“人家的空调都没有卸哩给把房拆了......”有个像是工作人员模样的人听到后竟然呵呵大笑。另一面是,笔者听到有群众在气愤的叫喊:“人都往外走哩,还掐住人脖子,都是土匪!是不是人养的?房子被拆迁群众向笔者拿出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说他们的房子是合法的。同时,有群众反映,县政府没有任何部门向被拆迁户发放拆迁告知书之类东西,笔者在一处废墟里看到盖有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但没有签署日期、签收人栏只有一个无法辨认之字的通知书,通知书所述该房屋为违章建筑,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强行拆除。令人费解的是,一则,既然群众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子怎么又能成违章建筑呢?何况房屋所有权证正是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难道当朝不认上朝文?或者是政策打架让群众受害?三则,强拆通知书是何等严肃的一份文书,堂堂一县之局怎么会没有签署日期?难免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份政府部门的真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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