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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渭南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进行走访时,发现小区一户居民窗户外的花盆里种植着一片正开花的罂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铲除这些罪恶之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经了解,种植户是一名80多岁的老年人。当民警问及老人为什么种植罂粟,老人表示种植罂粟就是为了欣赏其盛开的花朵。
民警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经过民警普法,老人充分认清了毒品的危害,当场配合民警铲除罂粟,表示今后绝不会再种植。
警方提示: 罂粟是我国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许,一律应予强制铲除。 对此,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同时规定:种植罂粟数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铲除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受刑事惩罚。 对于种植数量较少尚不构成犯罪的,则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给予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来源:渭南政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