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渭南俩好友因投资收益问题起争执,还闹到了法院,看法院如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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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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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阳县甘井法庭调解了一起名为投资实为民间借贷纠纷,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一致称赞。
雷某与韩某两人关系要好,也是多年的生意伙伴。今年5月2日,两人订立协议约定:雷某对韩某承包的70亩高粱种植产业投资20万元,期限6个月,收益5万元,11月2日韩某将投资款及收益返还雷某。同日,雷某将20万元资金转入韩某账户。投资到期后,雷某向韩某催要投资款及收益,韩某以高粱收成不好为由仅同意返还雷某20万元投资款,两人为此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未果。11月,雷某将韩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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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分析到雷某与韩某签订协议,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原因是雷某只负责出资,不参与项目管理,不负担风险,协议不符合联营或者合伙的法律特征,此案应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故承办人将雷某与韩某一起传唤至法庭做调解工作,首先让原、被告查看了相关法律条文、向他们讲述类似案例,使雷某与韩某明了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从两人多年情谊的角度做思想工作,经过承办人一再释法明理,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对于好友相互投资这种事
你怎么看?
(华商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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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14:1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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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9-12-24 20:2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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