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刑拘!渭南一男子谎称办贷款,多次骗取微信好友钱财达万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9-2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一男子在微信谎称可以办理贷款业务,多次骗取微信好友钱财。近日,白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u=2702575684,3641158145&fm=26&gp=0.jpg
(网图)
       2019年7月份左右,被害人周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被告人王某(昵称“Mr、”),聊天过程中,王某自称是办理贷款业务的,可以为周某办理借款。2019年8月1日周某因交房租资金困难,向王某提出需要贷款,王某遂向周某推荐了“国美金融”和“招联好期贷”两个借贷软件,并引导周某在两个软件中借款17000元。后王某以能为周某消除贷款信息为由,通过其另一微信账号(昵称为“金俞”),分八次骗取周某11439元。周某发现被骗后于2019年11月2日向白水县公安局尧禾派出所报案。被告人王某于2019年11月28投案自首,其案发前退还周某1000元,案发后退还10439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其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关评估意见,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白水县法院)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2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2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骗朋友的人都该被抓起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30 10:3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的狗 发表于 2020-9-29 11:07
骗朋友的人都该被抓起来

应该恢复千刀万剐的刑法。针对这类不义之徒!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