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拒食野味!渭南一公司私养70只蓝孔雀,已全部被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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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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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白水县林业局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中,查获一起无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私自饲养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蓝孔雀的违法案件,饲养当事人依法受到法律责任追究。

160706myfci8oyn60n6wpz.jpg 我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公司在我县城关街道办大雷村建厂私自饲养70只孔雀,随即立案调查,经鉴定,被饲养的孔雀为蓝孔雀,是陕西省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该公司违反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无证饲养,已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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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案野生动物已全部没收,送往全市统一收容救助点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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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林业局提醒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取得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饲养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广大群众要自觉拒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参与、不组织非法经营、加工、运输、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若发现非法饲养、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白水县林业局或森林派出所报警。


白水县林业局

林政股0913-3363525
白水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0913-6129737


来源:白水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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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10-2 16:0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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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 18:2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饲养者只要不杀了吃就行,给林业局备案就好了,到政府那里不一定有私人养的好!政府没收应该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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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0-10-2 20:0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明明是保护野生动物吧?养的多就繁殖的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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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0-10-3 09:5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私养,又没吃{:qqemoji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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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4 07:4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不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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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4 17:2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蓝孔雀可贵可贵了 保守点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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