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2日,旅游大巴车驾驶人王某在吸食毒品的情况下,驾驶大巴车从上海出发前往苏州常熟。上午9时许,王某出现幻觉,操作失当,致车辆撞击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栏后,冲进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中型厢式货车相撞,致14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发大客车内监控)
吸食毒品后
吸毒人会立刻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吸食毒品后,易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即使“涉毒人员”驾车前或驾车时并未吸食毒品,但由于吸食成瘾,大脑受到毒性累积的严重侵害,驾驶人仍会出现躁狂、臆想等精神失常症状,或萎靡、颓废等神经抑制症状。
▲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已被注销驾驶证毒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10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毒驾“零容忍”
手握命运的方向盘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微澄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