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措施“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
对在新车主住所地(转入地)交易二手车的,由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群众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由“两次登记查验”改为“一次登记查验”。
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1)新车主通过互联网申请电子档二手车转籍申请,上传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发票;
(2)转入地车管所对互联网转籍申请进行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电子档转移转入业务;
(3)向转入地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携带新车主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 网上申请流程图
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的:
直接向转入地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携带新车主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的:
(1)向转出地车管所交验机动车,携带新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2)在转出地车管所业务办结后,无需领取纸质档案,现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办理转入业务。
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实施后
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
无需两地往返
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