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幼儿园重教育,轻保育,忽视对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严禁幼儿园征订具有“小学化”倾向的教材、教辅。要严格选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学习资源,并立足本园实际积极进行园本课程建设。
三、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要科学制定保教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四、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要充分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学习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五、严禁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以集体教学为主。要科学规划幼儿活动空间和时间,创设多种区域,配备丰富充足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为幼儿自主学习和探究提供机会和条件。
六、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价幼儿。要提升教师对幼儿的观察、分析和评价能力,注重过程评价,构建家长、教师、幼儿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七、严禁对幼儿布置家庭书面作业。要引导家长开展有益幼儿全面发展的亲子游戏或综合实践活动。
八、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教辅。要引导家长选购适合幼儿的读物,积极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培养幼儿阅读兴趣。
九、严禁小学开展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超前教学和压缩课时等行为。要坚持“免试入学”和“零起点”工作要求,做好入学适应教育。
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向学龄前儿童教授小学内容。要严肃查处违规接收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