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医保“羊毛”,医院院长获刑10年!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22-5-27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医保卡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年,至此宝坻法院已依法对该医保卡诈骗系列案件共计105名被告人判处了刑罚。


据悉,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在担任某医院院长及实际负责人期间,伙同徐某某(已死亡)共谋收取群众的社会保障卡(简称“医保卡”),以虚假就医、购药等方式骗取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而后又纠集李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大量收取医保卡,虚构医保卡所有人在该医院挂号就医的事实,骗取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人民币28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作为某医院实际经营者,在明知盗刷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与徐某某共谋收取他人医保卡骗取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犯罪作用明显,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责令其退赔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损失人民币280余万元。

综合考虑其余104名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悔罪表现及退赔损失等情节,依法给予不同刑事处罚。

在此,法官提醒,侵害社会保险基金将承担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用人单位、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及医药机构,能够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


(来源:中国新闻网、光明网)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2:1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2-5-27 12:3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2:3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我我觉得惩罚轻了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3:0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不要违反国家法律。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3:0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严厉打击,贪污腐化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3:2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严厉打击  违法行为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3:4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7 13:4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不要违反国家法律。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40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2-5-27 14:5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贪图不正当利益  严惩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