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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行动,切实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控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近日,渭南公安交警在全市掀起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高潮,现将查处的一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2022年10月15日21时20分,张某飞驾驶一辆车牌为陕A3***3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大荔县棉花大楼西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张某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9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张某飞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2年10月12日0时11分,王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3***M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西二环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6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王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22年11月1日18时05分,毋某辉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8***2的小轿车,行驶至韩城市龙门镇龙门执法检查站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毋某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1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毋某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11月4日,渭南全市因酒驾、醉驾被查处的共计108人,其中11人醉驾,具体名单如下: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曝光不是目的,守护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平安才是公安交警的初心!渭南公安交警将持续针对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