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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渭南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交通违法案例和2022年12月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单公布,以强化警示教育。 2023年01月07日21时57分,冯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川BV***6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渭南市高新区高新东路南街精神病院门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新交警拦下,经检测,冯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0.2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冯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9日21时,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M***6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临渭区城北街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渭交警拦下,经检测,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9日21时许,刘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4***B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大荔县安仁派出所门囗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4.26mg/100m,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刘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12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79人。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平安才能团圆,欢聚时刻,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团圆!(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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