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2月3日,澄城法院一审宣判2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5被告人1年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还所有违法所得,没收手机、手机卡等犯罪工具。
第1起案件中,被告人周某、廖某、张某及其同伙(另案处理)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网络诈骗活动,通过“地推引流”(即向陌生人赠送礼品诱骗其进微信群)的方式赚取佣金,致使众多被害人被骗。2022年5月3日,被告人廖某、张某窜至澄城县青正街五路,采用上述赠送礼品诱骗他人进微信群方式,致使被害人张某某被诈骗92000余元。
在第2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与上线商议由被告人陈某、赵某提供手机、音频转接线、手机卡搭建设备为其上线提供通信传输技术支持,由上线远程操控并以每小时200多元的价格向其支付费用。
澄城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近年来,澄城法院始终从严从快惩处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最大力度追赃挽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远离电信网络诈骗,切莫贪图小便宜!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