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政策。“一免”是对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学年700元。“一补”是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学前中班、小班按照学前一年资助标准执行。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是对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一补”是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3.高中教育实行“一免一助”政策。“一免”是对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一助”是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4.中职教育实行“一免一助一奖”政策。“一免”是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学年1600元;“一助”是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一奖”是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5.高等教育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高于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享受对象必须是在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注册正式学籍(园籍)且在学籍(园籍)所在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