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支持大学生适龄生育。在中小学开展适应各年龄段特点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在大学广泛开展 “我青春,我健康” 同伴教育活动。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家庭—社会”生殖健康教育体系。将大学生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为生育的大学生提供医疗保障和生活津贴。
二是缩短学制,缓解学业与生育的矛盾。将小学、中学教育年限由6 年缩短到5 年,将高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实施“十年义务教育”,使大学毕业生最佳生育年龄时期延长2年。同时,通过强制义务教育避免贫困地区低龄女性过早进入劳动力市场和婚育阶段,保护其身心健康。
三是推行学分毕业制,增加高等教育时间的灵活性。借鉴国际经验,入学满2年后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毕业,摒弃以往完成学制要求年限后才可毕业的硬性要求。对于因结婚、生育、实习等无法在学制时间内修满学分的,提供便捷的“休学-复学”机制,适当将修满学分的年限要求放宽到8年甚至10年,为有生育意愿的女大学生提供政策制度便利。
四是取消部分地区落户和招聘中对“应届生”的硬性规定,促进有生育安排的女大学生就业。将“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从当前的2年延长到5年甚至取消,打破当前“毕业-就业-成家”的模式,鼓励女大学生毕业后根据自己意愿安排生育,为生育后的女性就业提供平等竞争机会,推动女性适龄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