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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治理重点交通违法风险隐患,不断促进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养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渭南公安交警针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严查处,大曝光,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交通违法案例和2023年2月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单公布,以强化警示教育。2023年02月10日23时50分,赵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 EZ***1的小型汽车,沿高新区朝阳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朝阳大街消防队门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新交警拦下。经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1.02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赵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2月19日0时19分,解某军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R***6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韩城市新城区西峙路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解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解某军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3年2月1日- 2023年2月28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146人,其中终生禁驾2人。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若行程安排有宴请、聚餐活动,尽量不要开车出行,如果已经开车出行并饮酒,务必全程使用代驾。饮酒有风险,相互多提醒,防范于未然,共同保安全。(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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