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推动查处酒驾工作整治常态化,澄城公安交警结合实际,在城区及乡镇重点路段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夜查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2023年3月6日晚20时22分许,在澄城县冯庄路1公里处,鲁某某饮酒后驾驶陕U牌照的小型轿车,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冯原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4mg/100ml。经询问得知,鲁某某自认为在城乡结合部不会被查,饮酒后侥幸驾车,不想被夜查民警抓了个正着。
根据醉驾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为了进一步确认鲁某某的醉驾事实,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将提取到的血样送至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做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经司法鉴定,鲁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8.48mg/100ml,其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得到定性。
鲁某某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警示用语,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澄城交警将全力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来源:澄城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