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陕西米豆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豆儿牌手剥大瓜子,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二、陕西鑫悦成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碗托,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杨凌站昌水站销售的标称宝鸡亚泰山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秦龙山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西安曲江新区蟹町餐饮店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陕西省彬州市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亿龍谷+图案牌亿龙谷山泉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彬州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标称清涧县京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张京风+图形+拼音牌油茶,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七、蒲城县金粟泉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陕西启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粟山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