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后,白水县公安局按照工作部署安排,牢牢把“防灭火”抓在手中,全局各派出所迅速行动、快速侦办、从严查处引发火灾案件6起,行政拘留6人,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案例警示
案例一:
2023年2月19日13时许,我县冯雷镇新生村村民黄某,在冯雷辖区新生村南乾去毛河的丁字路口,将路边的杂草点燃后离开,火势蔓延将他人种植的部分花椒树点燃。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3月5日12时许,我县雷牙镇大洼底村村民姜某,在自家地里为图方便,将裁剪下来的树枝就地点燃,因当日风势较大,火势不受控制最终蔓延至他人果园内,导致数棵果树被烧。目前,违法行为人姜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3年3月6日10时许,我县北塬镇顺孝村村民张某和种某夫妇,两人到自家果园耕作,种某为清理果园内杂草方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后因大风将附近杂草林木引燃,大火燃烧近四个小时被护林员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种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3年3月10日10时许,我县杜康镇冯家河村村民何某,在红土坡沟自家花椒地里收拾玉米杆,为图方便将收拾好的玉米杆就地点燃引发火情,何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何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
2023年3月14日11时许,我县北塬镇北塬村村民马某和李某夫妇,两人在自家田地耕作,李某为清理地里杂草方便,将地里的玉米杆、玉米叶聚成堆后用打火机点燃,后因大风突然刮起,火苗将田地附近大量杂草引燃,导致火势蔓延至整个马河沟,大火燃烧数小时被护林员扑灭。3月16日,对马某、李某夫妇口头传唤,到案后李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六:
2023年3月15日12时许,我县史官镇西章村村民索某,在清理自家果园杂草时为图方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堆点燃,因风向改变,火势不由其控制向北发展,并将他人数棵柏树苗烧毁。目前,违法行为人索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二、警示教育及呼吁
当前,正值农忙季节加之清明假期即将到来,是防火的关键时期,由于风干物燥,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白水县公安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非法野外用火,对在野外焚烧杂草、秸秆、焚香祭祀等非法使用明火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定为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