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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相关内容如下
一、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e救助”、“渭南民政”公众号提出申请。
二、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三、办理程序
1.申请
(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e救助”、“渭南民政”公众号提出);
2.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3.信息核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提请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信息核对程序);
4.初审、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5.审核确认、发放资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初审意见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级联合审核确认机制研判,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同意,确定保障金额,从审核确认后次月起计发保障金)。
四、保障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提高50-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76元,提高540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32元,提高732元。
五、办理时限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六、办理地点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均不在本市的,可持有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渭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0913-293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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