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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法官,我是老刘,我发现被申请执行人高某了,他现在就在家里,你们赶快来……”4月25日下午六点半,电话铃声响起,召回了已经下班的执行干警。案情就是命令,第二执行实施团队干警立即组织人员,前往高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申请执行人高某曾因生意周转从老刘处借过款,后双方在法院产生了民事诉讼,高某一直未予清偿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申请执行人高某应履行案款17000元,但因高某长期在外打工,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告知老刘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叮嘱老刘,只要发现被申请执行人高某,请及时告知法院,于是便出现了刚开始的一幕。 被强制带到法院后,被执行人高某称自己没有收到判决书,也没有看到执行通知书,还不断地质问法官凭什么审问他,态度甚是嚣张。执行法官冷静耐心向高某予以解答。解答完后,执行法官询问了高某借款的事实及未还的原因,自知理屈的高某,态度开始缓和,执行干警随即要求其立即履行案款17000元。高某称自己只有7000元,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案款。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执行干警在向主管院长汇报后,果断对被执行人高某宣布了拘留决定书。 就在执行干警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时,高某不淡定了,打电话让其朋友过来担保,称会在第二天下班前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执行干警暂缓了对高某的执行。4月26日一早,被执行人高某将剩余的案款10000元交到了法院,该案执行完毕。 自“东秦锐士”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第二执行实施团队按照活动安排,加大对小标的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确保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落在实处。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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