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各中心校:
气温上升,汛期来临,天气炎热,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各级主要领导关于学生溺亡信息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街镇,各中心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认识预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担当,强化措施,迅速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明确责任,强化担当
各街镇,各中心校,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防溺水工作责任,将防溺水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是学校防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处室负责同志、班主任、宿舍管理员、门卫等是具体责任人,要形成防溺水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负责的局面。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提醒和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管护,对孩子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节假日期间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各街镇,各中心校、学校要进一步优化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加强与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防留守儿童脱管漏管、造成事故。各街镇要协调配合部门联动,对辖区河、湖、渠、库、涝池等水域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常态化巡查措施。结合“河湖长”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职责,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强有力的“防护网”。
三、大力宣传,全面摸排
各学校要通过微信群、板报、宣传栏、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防溺水演练等方式,强化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防溺水安全入心入脑。按照信件发出100%、回执收回100%、信件知晓100%、真实有效100%“四个100%”的要求,及时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与中心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层层签订预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中心校、学校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的思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巩固全区教育系统“三个排查”成效,继续深入对控辍保学、安全隐患、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挂账销号。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说明原因,提出应急措施,整改时限;各中心校、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细化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加强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队、卫生部门救护小组、公安机关和水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扩大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学生溺水或溺亡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部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街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设立新专栏、公益广告,全方位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摸排辖区内的河、湖、渠、库、涝池等水域,根据危险性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完善警示标识、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装备等,坚决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督查,推动落实
各中心校要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将防溺水与防汛、防地质灾害、防火灾、防道路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及时总结推广防溺水工作与学校安全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即日起,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深入各街镇、各中心校、学校、幼儿园,开展多轮次的防溺水工作明查暗访。对因工作不重视、安排不及时、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及时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将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造成溺水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