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家长:
您好!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体健康的传染性疾病,是我国法定的乙类传染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强等特点,严重影响着校园师生正常学习和生活,为有效防控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入学结核病筛查及查验结核菌素筛查证明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特向全体学生告知如下:
七年级新生,八、九年级学生。
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筛查,拿到筛查结果。
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查验筛查结果,结果不合格就医治疗,暂缓入学。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筛查时保持一米线,全程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筛查;
2.因现场需填写相关表格,请筛查学生自带(签字笔);
3.现场领取《筛查报告单》后,请家长和学生认真详细阅读《筛查报告单》内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监护人(家长)确认签字后,学生再携《筛查报告单》排队筛查;
4.以前做过“结核菌素(PPD)筛查”,结果为“强阳性”或患有过结核病的学生,不用再进行此项筛查,直接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渭南市中心医院)结核病门诊进行胸部X光线检查,并将“胸片报告单”上交学校即可(需要提供以前做筛查强阳性结果的证明);
5.自筛查日起,3天(72小时)后,筛查学生(本人)携带《报告单》到筛查点查看结果,超时未来者(按照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果判定要求,筛查结果错过查验时间),本次筛查视为作废;
6.因禁忌症不能进行“结核菌素(PPD)筛查”的学生,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渭南市中心医院)做y-干扰素释放试验,并将结果上交学校即可。
1、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5℃);
2、各种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感、肺炎等)、急性眼结膜炎、急性中耳炎;
3、全身性皮肤病及过敏体质;
4、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等各种疾病的急性期,以及身体极度衰弱者;
5、有癞痫史、癔症史、精神异常者、肌肉注射易出现晕厥者;
6、医生判定暂不适合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的其他情况者。如有上述现象,请家长及时告知筛查人员及学校老师,暂时不予筛查,并按工作人员要求做其他结核病筛查项目。
1、皮试后,在原地休息15-30分钟,无不适反应后方可离开;
2、注射部位避免手抓和接触污物,以免感染发炎,也不能涂抹任何药物和花露水、风油精、肥皂等,以免影响结果判断;
3、曾患过结核病或过敏性体质者局部可能出现水泡、浸润或溃疡,有的出现不同程度发热,一般能自行消退或自愈,偶有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注射后48-72小时观察反应,提前或推迟规定时间会影响PPD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注:
1、来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按照流程进行筛查。
2、观察反应是观察注射部位的具体反应,请筛查者本人按要求准时到规定地点查看筛查结果,超时未复诊者,本次筛查视为作废。
3、因故不能在上述机构筛查的,也可在有资质机构进行筛查,开学时持筛查证明报名即可。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如实提供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等情况进行结核菌素试验。
渭南初级中学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