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顾客不小心
将超市里的货品散落在地上
致另外一位顾客踩到货品摔伤
这责任该由谁来负呢?
近日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此类案件
2022年2月份,西安南郊一家大型超市的监控显示,一名顾客不慎将货品洒落在地上,但是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径直离开现场。而几分钟后,年逾七旬的赵某经过此处摔倒受伤。
法官:“赵某路过未注意到脚下情况,躲避不及踩到散落在地面上的意大利面,滑倒受伤,赵某女儿呼叫了120急救车将赵某送至医院治疗,经检查后,赵某将超市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赵某被送至医院后,先后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及右下肢功能障碍,后经鉴定达到九级伤残。在超市的协助下,赵某寻找前一位将货品散落到地上的顾客,但是并无结果。
赵某遂将该超市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而超市方认为,虽然洒落货品未及时清理,但是其他顾客未放回原处所致,不应为其他顾客的行为担责。而法院审理认为,超市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应保证顾客的合理安全,但是在货品散落后并未及时发现清理或围挡,而且并未提供前位顾客的信息。
法官:“超市未能提供侵权人的身份信息,致使赵某至今未能找到侵权人,导致赵某维权少了一种途径和保障,故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超市承担责任后,可向侵权人追偿,赵某亦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20%的责任,故本院判令超市向赵某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