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
1. 初步筛查( 初筛):即新生儿生后的48—72小时。
2. 第2次筛查( 复筛):即出生42天内的婴儿初筛未“通过”者或初筛“可疑”甚至初筛已经“ 通过”,但属于听力损失高危儿如重症监护病房患儿,需进行听力复筛。未通过复筛的婴儿需在3个月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一步确诊。
新生儿听力筛查对象主要有2种,一是出生的正常新生儿;二是具有听力障碍高危因素的新生儿。
听力障碍的高危因素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重症监护室48小时及以上者;
2. 早产(小于28周),或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3. 高胆红素血症;
4. 有感音神经性( 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者;
5. 有儿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家族史者;
6. 颅面部畸形,包括小耳症,外耳道畸形,腭裂等;
7. 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疱疹、毒浆体原虫病等。
8. 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9. 出生时有缺氧窒息史,Apgar 0-4分/1min 或 0-6分/5min;
10. 机械通气5天以上;
11. 细菌性脑膜炎。
目前我国使用的听力筛查仪器,主要有耳声发射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筛查的结果都以“通过”或“未通过”表示。一般而言,耳声发射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的敏感度及特异度均可以达到95%以上,而耳声发射略低于自动性脑干反应。
1. 新生儿期外耳道羊水、胎脂、胎性残积物滞留会使耳声发射的传人刺激声和传出反应信号衰减或消失,从而导致耳声发射引出信号的减弱或消失。检查前清理外耳道,使外耳道清洁尤为重要。此外,筛查时间的确立也是影响假阳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过早进行听力筛查会导致假阳性增高。因此初筛最适宜的时间为新生儿出生后的48小时以后。
2. 新生儿中耳积液是影响耳声发射检测结果的主要干扰因素。中耳积液的患儿,无论耳蜗功能正常与否,其监测结果均可显示为异常。
3. 筛查时婴儿体动较多或烦躁。会出现假阳性结果,应该尽量避免。
4. 技术及操作不规范。如耳塞未完全插入外耳道;耳塞的插头与导线之间断线;测试环境不符合标准等。
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和干预,是一完整的听力康复系统工程。干预措施为最后环节,是显示先天性耳聋康复成果的关键。采用何种方法以及何时进行干预,对患儿的听力、言语及语言康复尤为重要。【妇幼健康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