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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我是蒲城县福随花园13号楼2单元业主,17年我在蒲城买的房,办的贷款,到现在我们已经住进去好几年了,前两年因为想着急用钱,想把房子出售掉,才得知我们小区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之后我便经常问物业,每次的答复都是快下来了,正在办理,让我等着。一等就是几年,我想知道等到什么时候是个头,我买的是正规商品房,是可以过户交易的,为什么现在就是交易不了,老百姓白白几十万压在房上,想着急用钱动不了。我想知道蒲城县相关部门有没有对开发商起到监督作用,我们买完房,手续开发商也就不管了,我们的权利谁来维护。我也打听过,是因为开发商手续不齐全,但是我们催开发商无济于事,问了多次,问了几年,一直没有音讯,县政府领导能不能帮助催要一下手续,应该对开放商起到监督作用,让他们给老百姓办房产证,维护我们合法利益。不能老百姓买完房,交完钱,办完贷款。之后手续就没人管了。小区的绿化附件配置没有按照合同来都不说了,最重要的手续迟迟几年办不下来,我觉得不应该这样。您留言反映的关于福随花园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问题,蒲城县政府责成蒲城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蒲城县福随花园小区住宅项目系由渭南市天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漫泉路北段路东,土地面积198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015年,天宝公司办理了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蒲国用〔2015〕第0025号),并办理12幢楼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查询到该小区工程规划验收手续及房屋首次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2.3条:“连续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下列情形除外:之规定,因福随花园小区尚未进行房屋的首次登记,故不能办理后续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待建设单位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您可与建设单位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该小区已被县工作专班列为第七批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化解范围。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按照各自职权,抓紧完善规划等相关手续,待各相关部门手续完善后为该小区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方可为业主办理后续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仍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蒲城县不动产登记局(0913-72068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蒲城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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