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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近日,渭南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现将2024年3月22日至29日全市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名单和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2024年3月22日至29日全市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共计122人。
2024年3月16日,大荔公安交警在大荔县朝邑路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对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王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34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查处时,王某不断的央求说“给我个机会、给我个机会”,可惜法不容情。最终,交警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24年3月16日22时许,临渭交警在胜利大街与金水路十字执勤时,对白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白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白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5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白某当晚与两个朋友聚会喝完酒后,想去朋友家,觉得离得近自己可以开车过去,结果半路被交警查处。最终,交警依法对白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渭南公安交警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检路查,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从严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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