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同州新区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已经审查。现对其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5日
公示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大荔县同州生态新区发展中心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二环中段路北。其四址为:东临规划路、规划城镇住宅用地,西临规划路、规划同州府邸住宅小区,南临南二环,北临规划路。
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最终方案以审批文件为准。本项目最终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登录163邮箱下载查看。邮箱账号:dlgcghxk@163.com,密码:ghg123456。
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6240.05㎡,折合约99.3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4870.9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1486.37㎡(含小学部教学楼7679.44㎡、学生宿舍6622.21㎡、食堂及风雨操场4943.49㎡、初中部教学楼6172.92㎡、礼堂2354.32㎡、图书馆及行政楼等其他建筑3713.99㎡),地下总建筑面积(地下停车库)为3384.56㎡。
3.项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含30班小学部、15班初中部。容积率为0.475,建筑密度为15.35%,绿地率为35.00%,机动车停车位16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18个,地下停车位44个。
4.若对本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可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913-3261042。
5.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6.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及地址。
附图1:总平面规划图
附图2:鸟瞰图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来源:大荔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