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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群众探亲访友、旅行出游意愿强烈,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为突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渭南公安交警突出管控重点,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现将2024年4月30日至5月3日全市酒后驾驶人员名单和近期查处的酒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2024年5月2日20时30分,蒲城公安交警在辖区党睦街道对孟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孟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饮酒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人孟某下午4时许跟朋友喝了些白酒,觉得自己只是喝了一点,没有头晕的现象,随后又喝了大量的水,开车应该没事。于是,在晚上开车去接人,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交警对驾驶人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5月4日8时55分,华阴公安交警在秦电专用路巡查时,查处叶某利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牌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叶某利吹出了28mg/100ml的数值,经询问叶某利是2024年5月3日22时许,和村里四个朋友在一起喝的二锅头白酒,想着早上睡起来应该没有酒味了,就驾驶车辆出来了。交警对叶某利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渭南公安交警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检路查,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对酒驾醉驾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从严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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